按照杨凌示范区《关于征集2017年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7年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本次支持方向为《杨凌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范围。项目执行期为3年,每个项目支持总额度最高60万元,分三年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二、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大学及科研单位的申报项目以年龄在40岁左右的项目负责人为主体。
2.申报人要与企业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联合申报的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工作基础和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健全。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
4.申请的项目应当具有在科学、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者科学价值,与示范区发展的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转化条件。
5.项目负责人应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的在职科研人员,具有相关的前期工作积累,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不受理在读研究生、申请单位兼职人员申请的项目。
6.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示范区2016年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经获得示范区其它各类项目支持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项目材料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的顺序简装,无需另行加装其它材质封面。
四、申报项目受理
1.根据杨凌示范区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学研究处(交流中心D502)。
联系人:许文哲 87080002 xwz@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31日